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部分费用综合单价是三个不一样的概念,存在着国际惯例和国内惯例的区别,在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前,我们说的综合单价其实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又称为全费用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在国际通行惯例中,全费用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财务费)、利润及税金。也就是真正的综合单价!

重点说明:我国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综合单价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也就是我们现在平时所说的综合单价)=人+材+机+管+利+一定的风险费用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材+机+管+利+一定的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

所以这个我们常说的综合单价是行业习惯用语,应该区别于全费用综合单价,他是不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的!

为什么要推广全费用综合单价

打个比方,施工单位利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并最终以1000元/立方米投中现浇基础。结算时工程量多出100立方米。业主方在给施工单位结算时首先要计算1000元/立方米*100立方米,然后再以100000元为基数按预规对措施费、规费、税金分别取费,最终得出变更的金额。这种结算方式并没有完全脱离定额计价模式,和以前使用的总价承包模式相比,此时的工程造价控制确实更加精细化,但也只是进步了一小步。如果这1000元/立方米包含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等),那么结算的计算环节将会非常直观,非常简便,由此可能会大幅度提高结算效率。

所以对比现行清单计价方法,可以看出全费用单价计价方式的优势有:

1、招标清单更合理。

全费单价计价方式的项目编码灵活、易用,更能符合工程的各异性;措施项目和实体项目合并不单独列出,更适合投标人各不相同的施工措施,给了投标人更大的自主性。

2、可简化报价工作。

全费单价计价方式计价时只需根据人材机消耗量乘以人材机市场单价得出直接费,再计算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在各单位工程量中的价格,汇总后即是全费用单价。报价表从现行清单的12类表可减少至4类表。在调标过程中,价格调整也更容易,只调整少量的项目就可轻易使工程总报价到达自己的需求。对招标人更省事,不必再替投标人考虑相关的措施费用,评标时也不用考虑投标人的措施报价是否合理,只要对投标的单价进行评比即可。

3、进度支付更简单。

全费用单价计价方式在工程中标后的施工中也会使进度款支付和后期工程审计工作变得更简便,大家需要算的就只是按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可以减少计价的难度和争议。

4、符合国际惯例。

全费用单价计价方式使招投标中报价更简单,施工中支付更明确,工程结算时更少争议,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计价方式。

实行全费用单价的意义:

1.有利于工程单价的工程成本和费用、利润等的透明化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无论处于何种设计阶段,该费用均可以直接用于各阶段工程计价。该综合单价均反映的是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因此与该项目的工程成本的关系更直接,可以直接用于分包工程的单价分析或比较。

2.便于各阶段的单价分析和汇总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估算阶段的一个单位工程的指标,来自于概算阶段多个项目的汇总,概算或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来自于多个预算单价的汇总,因全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因此可以直接进行汇总,这将使单价的分析和汇总非常容易。

3.有利于促进定额编制水平的提高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每个项目的综合单价将非常贴近市场交易价格,一旦定额直接费或间接费的计取与市场实际不一致,这个定额项目的问题将会受到质疑,甚至在工程分包时会引发不公正的质疑,这将促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高定额消耗量编制的准确性,促使费用定额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4.有利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好信息服务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发布各阶段的综合单价,也可以以全费用定额的形式提供更便于计价的工程计价信息服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以按国家通行的做法,发布能满足各阶段工程计价需要的权威的综合单价,真正实现及时准确的市场参考信息。

5.有利于防止腐败,化解工程造价纠纷

全费用综合单价的透明性、组价的方便性,以及更加贴近市场实际,也将有利于促进工程计价更科学、更直接反映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和利润水平,也会起到防止腐败,化解工程造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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